学生行为规范
2024-07-02 15:31: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范旨在引导学生言行,形成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和积极向上的风气,培养学生优良品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院全体学生应以志存高远、自强不息、明礼修身、知行合一为基本准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学院全体学生。
第三条 关于学生管理与要求本规范未具体涉及的事项,参照学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章 品德规范
第四条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世界,了解国情,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和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第五条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第六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
第七条 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真诚待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交往文明,举止得体;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第八条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增强节约意识,节约学习用品、水、电、粮食等;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注意适度消费。
第九条 维护学院声誉,任何场合不讲有损学院声誉的话,不做有损学院声誉的事,不传播不利于学院团结、稳定和发展的言论。
第三章 校园规范
第十条 养成良好的卫生及行为习惯,保持校园整洁优美。
爱护校园一草一木,不采摘花草,不进入草坪,在校园发现纸屑、杂物等,随时捡起放入垃圾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在非吸烟区吸烟。自行车凭存车牌放在指定地点,不在校内乱停乱放。
第十一条 尊敬全体教职员工,见面要主动问候,对师长不直呼其名;进办公室前要喊报告或轻轻敲门,待老师允许后再进入,不随便翻阅老师办公室的东西;接受批评要诚恳,有意见要用恰当的方式提出,不顶撞老师。
第十二条 保持办公区、教学区、实训场、图书馆、宿舍等场所的良好秩序,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非经批准不进行体育、文娱活动。
第十三条 同学之间要相互团结,礼貌待人,举止得体。与他人交谈时应避免不礼貌用语,注意谈吐文明,行为端庄。
第十四条 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在非生活区不得穿无袖背心、拖鞋等。男同学头发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触领,也不得无故剃光头,不得留长胡须。女同学头发梳理整齐,修饰文雅,不化浓妆,不戴夸张的饰物,不戴耳环。
第十五条 站姿端正。做到抬头、挺胸、收腹,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拢,脚跟相靠,脚尖微开。
坐姿良好。上身自然挺直,两肩平衡放松,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不用手托腮,不翘二郎腿,不抖动腿。
走路步伐有力,步幅适当,节奏适宜。
第四章 教学规范
第十六条 保持教学区域的环境清洁,要随时整理、定期清扫,注意摆齐桌椅,做到窗明桌净、室内无浮尘、无蛛网,走廊无污水、无纸屑、果皮等杂物。
第十七条 爱护教室内外的教具、仪器、灯具、墙壁、门窗等设施设备,不随便移动、不乱涂乱刻或损害。
第十八条 遵守学院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课,不迟到、早退。请假必须在事前、当面,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作出说明,出示有关证明。
第十九条 在上课铃响之前进入教室,做好准备,静候老师前来上课。若迟到,应在教室外向老师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教师宣布上课,同学全部起立,行注目礼。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回答老师提问,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对老师讲授的内容有疑问,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讲课,可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老师讲授告一段落后再举手提问,亦可在课后或辅导课时向老师请教。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第二十条 体育课、实训、实验课或机房上课要听从老师安排,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器械、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得私自处理,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二十一条 在教室自习时不交头接耳,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听音乐、不接打手机、不吃东西、不随意离开教室,提高时间利用率与学习效果。
第二十二条 上课时需要走动、移动桌椅时动作要轻,避免发生嘈杂声,影响其他班级或同学学习。
第五章 宿舍规范
第二十三条 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四条 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通过值班老师或学生干部及时解决,严禁起哄滋事,严防发生意外。
第二十五条 宿舍内要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注意文明礼貌,不讲脏话、粗话,互相尊重、友好交往。未经同意不得进入他人宿舍。
第二十六条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生活有规律,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晚间迟归宿舍要主动进行登记,未经同意严禁在校外住宿。
第二十七条 不在宿舍区喧哗、打闹,打电话时说话声音要轻,控制录音机、收音机的音量。
第二十八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回宿舍,宿舍内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
第二十九条 不在宿舍抽烟、饮酒,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第三十条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留客住宿,休息或外出时要关闭好门、窗和电器电源,玻璃坏了要及时报修。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询问、报告,确保宿舍治安安全。
第三十一条 注重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起床后要及时叠好被子,保持床上整洁,床下鞋子、暖壶、洗漱用品等按规定统一摆放整齐,垃圾一律按规定要求投放。
第三十二条 有人敲门或打招呼问讯时,应回答“请进”或到门口相迎,客人进屋,主人应放下手中的工作,起身热情迎接。
第六章 图书馆规范
第三十三条 严格遵守图书借阅制度,未办手续不得拿走任何书籍。
第三十四条 借阅过程中要爱护图书,不得撕扯与乱写乱画,阅毕及时归还。
第三十五条 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安静,放轻脚步,交谈要轻声,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状态。
第三十六条 不强占暂时离开的读者的座位。对于阅览室里的书刊,阅后应及时插入原处,不要一人同时占用几本杂志,以免妨碍其他同学借阅。
第七章 食堂规范
第三十七条 自觉保持食堂环境卫生,不准在桌凳上乱写乱划,不踩踏食堂桌椅。
第三十八条 遵守食堂就餐时间,自觉排队,不加塞和拥挤。
第三十九条 要爱惜粮食,剩饭菜不随意丢弃,自觉倒入泔水缸。
第四十条 不将饭菜带到宿舍、教室等地就餐(特殊情况除外),不到教工餐厅买饭和用餐。
第四十一条 尊重食堂职工及他们的劳动,不与其发生争执,有问题妥善解决。
第八章 活动规范
第四十二条 开会时事先阅读会议通知与要求,至少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进场,不无故缺席,未经允许不得中途退场,如确需中途退场要注意保持会场安静。
第四十三条 会议期间要遵从主持人的指示,认真听取发言,做好记录。
第四十四条 开会期间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未经允许不接打电话。
第四十五条 注意保持会场秩序,不从事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睡觉,不看书报杂志、剪指甲、交头接耳等,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及效果。
第四十六条 需发言时要简洁明了,条理清晰。
第四十七条 散会时,有秩序地离开会场,不要拥挤,避免造成混乱和意外事故。
第四十八条 会后注意留存会议资料,如需传达要做到及时准确。
第四十九条 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要服从场地安排,活动过程中要遵守规定。
第五十条 观看演出或比赛时,做文明观众,尊重演员、裁判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维护现场秩序,不鼓倒掌,不喝倒彩。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是学院全体学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效力。学院相关部门将依据本规范开展指导、检查与考核工作。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为试行,生效时间为2012年9月。今后将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第五十三条 本规范修订权、解释权归学院制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