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明素质标准及考核办法
2012-04-21 21:07:22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对照《八荣八耻》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文明素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为企业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劳动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文明素质标准:
1、求真务实,小事做起 2、一言九鼎,诚实守信
3、文明礼貌,谈吐文雅 4、举止得体,着装大方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6、谦虚谨慎,勤俭自强
7、吃苦耐劳,锤炼毅力 8、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9、敬业善学,爱岗奉献 10、团结协作,尊师敬长
二、学生文明素质考核办法:
学生文明素质考核是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言行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三个层次:
即:文明学生标兵、文明素质达标学生、文明素质不达标学生
㈠文明学生标兵
1、综合考核达到学生文明素质标准
2、操行成绩为优
3、在班级、学校各方面表现出色,并有突出事迹
㈡文明素质达标学生
1、综合考核基本上能达到文明素质标准
2、无违纪与不良行为,操行成绩为优良
㈢文明素质不达标学生
1、操行成绩不及格
2、有违纪等不良行为,如: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男女学生交往不得体等。
三、文明学生标兵评选奖励办法:
各班酝酿提名,材料报专业部。由专业部组织综合评比,人数不超过专业部人数的3%,评出的文明学生标兵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汇总审查,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被评为文明学生标兵的学生,由院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