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文明素质标准及考核办法

2012-04-21 21:07:22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对照《八荣八耻》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文明素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为企业培养高素质、实用型的劳动者。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文明素质标准:
1、求真务实,小事做起         2、一言九鼎,诚实守信
3、文明礼貌,谈吐文雅         4、举止得体,着装大方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6、谦虚谨慎,勤俭自强
7、吃苦耐劳,锤炼毅力         8、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9、敬业善学,爱岗奉献         10、团结协作,尊师敬长
  二、学生文明素质考核办法:
  学生文明素质考核是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言行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三个层次:
即:文明学生标兵、文明素质达标学生、文明素质不达标学生
  ㈠文明学生标兵
1、综合考核达到学生文明素质标准
2、操行成绩为优
3、在班级、学校各方面表现出色,并有突出事迹
  ㈡文明素质达标学生
1、综合考核基本上能达到文明素质标准
2、无违纪与不良行为,操行成绩为优良
  ㈢文明素质不达标学生
1、操行成绩不及格
2、有违纪等不良行为,如:考试作弊、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男女学生交往不得体等。
  三、文明学生标兵评选奖励办法:
  各班酝酿提名,材料报专业部。由专业部组织综合评比,人数不超过专业部人数的3%,评出的文明学生标兵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汇总审查,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批。被评为文明学生标兵的学生,由院校颁发荣誉证书,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