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路9#201室房屋收回的公示

2024-10-16 11:29:02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规范用房使用管理,推进各类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中使用,国资中心对学院各类用房进行排查工作中发现的无人认领房屋进行公示。

宁安路校区9号楼201室。

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仍无人认领以上房屋,将联合学院安全工作处打开房屋,更换门锁,由国资中心收回,进行下一步的统筹协调安排,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