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2025级新生开始执行,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标准:
学费:18000元/生/学年
公示期限: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3月26日
联系电话:
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合作中心):0311-86935792
纪委办公室:0311-87825919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