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2012-04-21 21:26:29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阵地,也是学生教育管理的关键部位。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创建整洁、文明、温馨的公寓环境,使公寓管理有序可控,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在公寓管理办公室的领导下实行公寓主任负责制,各楼实行当班楼长负责制。
  二、宿舍的分配使用
  (一)公寓办本着方便学生、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学生人数和男女比例提报宿舍使用方案,根据需要提报调整方案,经批准后通知各系部。
  (二)因学生离舍等原因出现较多空余床位或宿舍后,系部应会同公寓办及时调整,空余宿舍交由公寓办管理。
  (三)公寓办把宿舍分配给系部使用或系部把空余宿舍交回公寓办时,应有交接记录,并确认室内设施、物品完好。
  三、公寓的日常管理
  (一)为使公寓管理达到有序可控、全方位覆盖,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包括学管人员值班,公寓管理员值班、学生会干部值班。
  (二)系部学管人员和班主任应经常深入宿舍,检查宿舍卫生和秩序,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
  (三)公寓管理员当班时履行楼长职责,要全面落实岗位职责,文明管理、文明服务。做到不误岗、不空岗、不漏岗,维护宿舍秩序,确保宿舍安全稳定,督促搞好卫生,保持设施设备完好。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按要求上报。
  (四)按照《达标宿舍评选办法》进行宿舍内务的督导、检查,评选出每天“内务达标宿舍”和月“内务达标宿舍标杆”。